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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中专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26

 

关于做好2013年度中专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中专学校教师和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348)精神,现就我校中专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安徽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教师〔200914号)和《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教师〔200915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中专学校教师和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348)精神,做好我校中专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

二、中专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时间安排

730前,符合任职资格的申请人到办公室报名。

82前,申请中专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教师填写《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报所在部门审核后交办公室。办公室提出初审意见,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是否推荐。

89前,督学办组织考评课教学、科研考核。

815前,申请人按要求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上报办公室。

820前,公示申请人材料,公示时间7天。

825前,到市人社局开出委托评审函。

910,向省教育厅报送中专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人员材料。

联系人:方彬        联系电话:5593837

特此通知

 

 

                                    安庆广播电视大学

                                     2013年7月26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中专学校教师和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表格附件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