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中职所开课程已排定,为顺利完成年度教学任务,现就教师申报选授课程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时量要求
1、专职教师的核定教学工作量为: 12节/周(含中职、开放教育累计工作量),可超量申报选授课程。
2、为方便各教学管理部门合理安排课程,专职教师在申报选授课程时,课时量须大于12节/周。
3、兼职教师申报选授全日制课程的课时量原则上不得超过4节/周,因需超过4节/周的,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聘用教学管理部门上报校长审定,并按照新《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规定计算课时津贴。
4、专职教师选课时,应考虑各教学管理部门因需调整等因素而导致的未满教学核定工作量的情况,可主动申请担任开放教育辅导员,以弥补教学工作量的不足。
二、申报选授课程排定原则
1、各教学管理部门排课应遵循优先原则,专职教师、兼职教师选择了同一课程,优先顺序为:专职教师——兼职教师。专、兼职教师应服从各教学管理部门的排课安排。
2、外聘教师的聘用及授课安排,由聘用教学管理部门负责拟订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上报校长审定。
三、选授课程申报办法及时间
由教务处负责汇总中职、开放教育所开课程设置表(开放教育采用系统选课,另行通知),并将“课程设置表”、“教师选课申报表”作为本通知附件,发布在学校网站首页供各位专、兼职老师阅选填报。
请各位专、兼职老师务必于2024年1月10日前,将填好的 “教师选课申报表”电子稿发至教务处丁远芳QQ邮箱,邮箱地址为:2981814771@qq.com。
特此通知
附:1、中职2324(2)课程设置表
2、教师选课申报表(中职)
教务处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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