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广播电视大学文件
庆电大字[2017]45号
关于印发《安庆电大创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根据安庆市教体工委、教体局《关于印发<安庆市教体系统创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宜教体发【2017】1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安庆电大创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实施方案》
安庆广播电视大学
2017年10月19日
安庆电大创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根据安庆市教体工委、教体局《关于印发<安庆市教体系统创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宜教体发【2017】1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以安庆市教体系统创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实施方案为指导,对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标准,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以维护学校安全和稳定为主线,以平安校园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学校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着力创新学校安全管理办法,不断增强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的能力,切实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努力构建平安校园。
二、工作目标
建成平安校园,实现“五无”工作目标,即:无校园内刑事案件;无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无造成严重影响国家安全或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无引发系统恐慌的重特大恶性案件或社会治安案件;无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师生伤害事故。努力探索学校综合治理和创安工作的新路子、新经验,逐步实现学校综合治理和创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着力构筑矛盾化解、治安防控、综治责任三大体系,为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三、工作任务
(一)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加强学校“三防”建设。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GB/T29315-2012)要求,进一步完善技防设施规范化建设,通过项目工程将现有的数字视频监控系统更新为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并就近接入公安视频监控网络,做到公共区域全覆盖、无盲区。抓好校园保安室(警务室)和报警点建设,确保一键报警装置正常使用。严格落实门卫管理制度,严格专职安保人员职责管理与督查,全力打造校园安全防线。
加强学校日常安全管理。突出抓好消防、校园运动设施、施工工地及校舍、网络、食品及饮用水、传染病防控、校园踩踏等所有涉安管理方面的隐患排查,列出风险清单和隐患清单,落实管控措施和整改措施。
(二)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配合公安、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每学期开学前后开展校园周边治安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确保开学工作平稳顺利。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主动对接城管执法部门加大查处力度,双月组织一次校园周边违规经营网吧、商店、占道经营、无证照摊点、“三无”食品、不健康文化产品、非法出版物、交通秩序等问题的集中整治,建立整治台账,确保整改到位。
抓好联防联控。积极与公安、综治等部门联系,做好有暴力倾向或精神疾病人员的排查登记和稳控处置工作,杜绝发生暴力事件,确保不发生责任事故、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
(三)抓好重点领域、重点项目、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工作
突出抓好防溺水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宜政秘〔2017〕137号),进一步落实家庭、学校、社会的教育、监管、防控责任,有效推进防范工作。扎实开展“万名教师进万家”家访活动,配合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落实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联手织密安全防护网。
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加强上下学高峰时段交通安全管理,安排值班老师、中层以上干部在校门口,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当好“引导员”、“护学员”,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引导、护送学生有序上学放学。重视抓好外出志愿服务、对口升招考试、技能大赛等重大活动安全工作。
重视抓好校园欺凌与暴力治理。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做好学生心理辅导,完善对学生不良行为早期干预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发生。
抓好重点场所、项目安全。定期开展体育运动设施设备、消防设施设备、防雷设施、用电线路,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维护检修、问题整治工作,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畅通。制订应急预案,抓好大型活动的组织、安全防范及应急保障工作。
(四)做好矛盾化解和思想稳定工作
积极做好有关政策的宣传教育解释工作,协助做好矛盾排查、化解稳控工作。对生活确有困难者,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办理政府困难救助等手续,帮其走出生活困境。
(五)扎实抓好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
落实警校共建,健全“法制副校长”制度。加强师生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法纪意识、安全意识、生命意识和自我安全防护能力。健全完善校园安全防护体系,预防和杜绝校园暴力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配强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
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加强法治教育宣传。按照《安庆市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庆发〔2017〕14号)精神,着力推进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内容上突出以宪法为核心的重要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对象上突出领导干部、教职工和青少年学生;方式上采取集中组织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聘请市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授课,依托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等,组织参观学习,组织参加各类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四、组织领导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的战略决策,扎实推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创建的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学校综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雪恩
副组长:周光纯
成 员:钱鹂鹂、段友林、杨小军、刘剑亚、张国祥、王佩捷
查宜平、王付清、庞 涛、庞 波、黄志强、童先云、钱 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庞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治创建工作的日常事务。
五、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制作大型永久性宣传标牌,利用电子屏幕常年滚动式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宣传氛围,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广大师生的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各职能处室要把安全教育管理贯穿于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采用校园网、校园广播、黑板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增强全体师生的安全观念、法治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1)办公室负责宣传氛围营造、教职工的法治教育和创建材料的收集整理;保卫处负责校园安保和配合公安、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后勤处负责校园环境卫生管理、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和设施设备维护检修工作;职成处负责学生的日常安全管理、文明卫生教育、法治教育。
(2)督查室负责综治创建工作的督查督办。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等形式,对综治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向领导小组提出加强改进学校综合治理的意见、措施和办法,以提高督查实效。
(3)对在综治创建过程中工作部署不周、执行不力、整治不彻底、态度不坚决、行动迟缓、没如期完成综合治理目标任务的,严格问责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