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1〕131号)转发,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根据文件要求,在12月12日之前将相关证书和材料交到办公室,学校按要求进行审核后公示一周上报省校,请各申报人按时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洪光云 联系电话:0556-5593837。
安庆广播电视大学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1年度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3:2021年度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5-4皖教人〔2016〕6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和《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