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处室:
根据省校关于“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2020年度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就我校2020年“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安排如下,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按照时间节点提供申报材料:
一、按照省校“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2020年度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和《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皖教人〔2016〕6号)文件要求申报。
二、个人申请。凡申请认定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于12月2日之前提交下列材料:
1.《2020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2)《2020年度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情况一览表》(附件3)一式二份;
2.高校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与本专业相关的非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从事本专业高级技能(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或具备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规定的其他相应水平专业实践能力条件的证明(详见附件5);
4.认定办法、认定标准中要求的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佐证材料(详见附件5)。
三、审核
学校根据《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和《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认真组织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四、专家评议(12月3日)
各分校成立“双师型”教师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评议委员会组成参考认定办法),对教师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完成认定工作。认定结果在校内公示一周。
五、报送材料
学校于12月10日将认定结果材料交省校人事处
六、省校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2020年度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及申报所需表格在省校网页通知公告中下载:安徽广播电视大学 https://www.ahtvu.ah.cn/
联系人:洪光云 联系电话:5593837
办公室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