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中科研材料送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各分校,广德学院、宿松学院,省校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学校职称评审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20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中科研材料送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材料报送范围及要求
1. 提供担任现有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文件或者聘书的原件。
2. 学术论文。报送论文所发表的期刊原件,并填写《2020年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术论文送检汇总表》(附件1)(注:①论文以见刊为准,用稿通知等不作为成果申报;②省校教师申报职称,“教研论文”不在科研材料报送范围)。
3. 科研项目。(1)立项批文和《项目申请书》的原件。如果参加外校主持承担的项目,《项目申请书》成员名单页须加盖项目承担单位科研部门的公章;(2)未结项的项目,提供阶段性成果原件;(3)若项目已结项,报送结项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加盖项目承担单位科研部门公章的复印件);(4)《2020年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科研项目送审汇总表》(附件2)。(注:①“教研项目”不在科研材料报送范围;②经省校科研处组织申报立项的科研项目,仅需报送材料(2)和(4))
4. 学术著作。提供著作原件(注:学术著作中没有本人撰写字数说明的,须另附出版社关于本人撰写字数的证明)。
5. 规划教材。(1)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规划教材立项的文件原件;(2)规划教材原件(注:规划教材中没有本人撰写字数说明的,须另附出版社关于本人撰写字数的证明)。
6. 科研奖励。提供获奖文件、证书等原件。
7. 专利技术。提供证书原件。
8. 其他。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上述所有材料要求装袋,“学术论文类成果”一袋;“其他类成果”(科研项目、学术著作、规划教材、专利技术、科研奖励等)合装一袋。打印材料清单贴在材料袋正面后,由申报人本人直接报送至省校科研处。相关表格的电子稿请发送至指定邮箱bil@ahtvu.ah.cn。
特别提示:送审的科研类成果须与《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本科高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高职高专院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等申报表格中填写的科研业绩情况完全一致。
二、论文校外送鉴说明
申报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所有参评的三类及以上论文(在普通本科高校学报发表的除外),由省校送交省教育厅指定的机构检索。论文送鉴费预收500元/人,由申报人报送科研材料时直接交至省校科研处,待领取检索报告时,据实结算、拿回发票。
三、代表作学术相似性检测
申报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代表作(论文),都必须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上述人员须将代表作(论文)的原件(注: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电子版为从学术期刊网下载的PDF版论文电子稿)提交至省校科研处(单独装袋,注明“相似性检测”字样)。学术相似性检测需要交纳检测费,费用自理,收费标准为80元/篇,由申报人在提交送检材料时直接交至省校科研处。
四、报送时间:2020年9月1-4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毕磊 电话:0551-63659477 18715150522 E-mail:bil@ahtvu.ah.cn
附件:
1.2020年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术论文送检汇总表
2.2020年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科研项目送审汇总表
2020年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科研项目送审汇总表.xls
2020年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术论文送检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