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处室:
2019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已经开始,根据省教育厅、市教体局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是:我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的教师,与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且任教1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兼职教师。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是:我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在实习指导教学岗位上工作的实习指导教师、与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且任教1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兼职实习指导教师。
二、评审标准
2019年,申报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依据《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皖教师〔2016〕13号) 执行;申报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依据《安徽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教师〔2009〕14号)执行;申报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依据《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教师〔2009〕15号)执行。
三、相关事项
1、申报正高级讲师学术论文鉴定需提供申报人《正高级讲师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纸质及电子稿(附件9)和学术论文复印件及电子稿,复印件提供发表论文期刊和封面、目录、正文(由所在单位验证盖章),于2019年9月26日前报送至安庆市教体局人事科,电子稿提供Word文本,以作者姓名命名文档,以U盘方式报送。市教体局集中组织报送省教育厅评估中心评估。
2、申报正高级讲师考评课由省级组织。高级讲师考评课由安庆市教体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中级、初级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另行发文通知。
四、时间安排
9月24日交材料给洪光云,联系电话:5593837。
安庆广播电视大学
2019年9月23日